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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09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鲁政办[2009]2号)要求,现公布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出现的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山东省人口计生委门户网站“山东人口网”(http://www.sdrkjsw.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山东省人口计生委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玉函路75号 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邮编:250002 ;电话:0531-82710097;传真:0531-82972364)。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山东省人口计生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机关的重要举措。2009年以来,我们系统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按照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积极做好《条例》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了《条例》的顺利实施,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稳步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委成立了由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委办公室主任兼任主任,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并由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分别指定一名同志担任联络员。同时,下发文件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及考核评比等工作机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完善工作制度建设,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委实际,制定《山东省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公开原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工作要求等。严格执行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公开审核办法、公开保密管理暂行规定、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加强网站和信息公开场所建设,并积极接受主管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得到提高。

  (三)坚持及时畅通,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我委根据所担负的工作性质、任务和特点,对不涉密的行政许可、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及应当公开的内容等进行了认真的梳理,严格按程序实施信息公开。同时,为把政府信息公开与方便群众有机结合起来,我委按照简洁明晰、方便群众查询、有利于工作的原则,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对生育审批等行政许可项目,按要求编制了办理依据、申请要件、办事流程、办理地点、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内容,方便了群众办事和监督。

  (四)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结合我委实际,在利用省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还通过山东人口网、工作简报、办事指南等多种形式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拓宽了公开渠道、创新了公开方法、丰富了公开形式,方便了公众查询。与时同时,根据人口计生工作性质和上级有关规定,对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作出稳妥合适的处理。一是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只涉及部分人和事,不必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参与的事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需要向本委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表格依申请公开查阅点和受理点办理也可从乾坤网下载,或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后由委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办理。二是对不予公开政府信息。计划生育统计数据保密,泄露后会影响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所以相关的人口统计数据(如人口规划、年报)等不予公开,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也不予公开。

  (五)加强日常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初见成效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用网络、公开栏等形式稳步推进,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了政府信息畅通和及时有效。对重要事项实行决策前、实施过程及实施结果的全过程公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应公开而未公开或不应公开、公开不及时情况造成的事故或群众投诉。保证了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生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确保了人民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另外,今年以来我委对社会各界全部免费提供各类信息,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09年以来,我委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24条,其中法规文件11条,工作动态11条,组织机构1条,公开指南1条。

  (二)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

  我们把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集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我委还在门户网站—“山东人口网”设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和更新本部门政府信息。

  2.新闻发布会

  为更好推进深度信息公开,我们建立了新闻发布制度,明确由一名委领导担任新闻发言人。2009年先后举行新闻发布会2场,及时公开解读计生相关重大政策信息。

  3.电话热线答复

  我们整合电话资源,开通了“12356计生行风热线”,热线分设8个专线,分别由政策法规、发展规划、信访接待等相关处室负责,各单位安排专人接听群众来电,切实解决群众在准生证办理、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方面的合理诉求得以解决。年初以来,共接到群众来电5670多件,均得到了满意答复。

  4.其他形式

  在充分利用网站、新闻发布会、热线电话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我们还积极探索创新,拓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以及设置公告栏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委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举报、申请行政复议等情况,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诉讼。

  五、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今年以来,委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了人财物的投入,有力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信息公开的范围、时效性都有了明显改进。但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感到信息公开面对社会的宣传力度还不够,政府信息的更新与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为此,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整合各种资源,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有关人口计生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更新相关政府公开信息,保证信息公开渠道的畅通。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水平。

  山东省人口计生委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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