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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2008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后,省卫生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实现常态化、规范化。

  一、积极部署细致安排,严格落实《条例》

  《条例》颁布后,我厅紧扣时间节点,按照制定方案、动员培训、编制目录、信息界定、正式施行等阶段,积极稳妥地做好《条例》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和《条例》的贯彻施行。积极探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不断修订完善目录,做到与《条例》规定、省政府、卫生部的要求相一致。积极探讨信息界定方法和工作流程,认真清理、界定政府信息内容。

  二、深入宣传发动,全面加强培训

  我厅把实施《条例》作为建立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从抓学习贯彻《条例》的重大意义入手,进行动员部署,在全省卫生系统形成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氛围。重视施行《条例》培训工作,开展贯彻《条例》知识讲座、政府信息公开座谈讨论、网络培训考核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举办了由厅机关各处室信息联络员参加的政府信息编目和信息界定培训班。

  三、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工作机制

  探索和建立信息发布协调、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建立了厅直属单位信息公开联络机制、厅机关信息员联席会议制度。

  四、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创新信息公开方式

  省卫生厅把厅机关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规范要求,网站主页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包含“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信息公开意见箱”等标题栏目。依据《条例》和卫生工作职能,设置了“机构职能”、“政策法规”、“统计信息”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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