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聊城市第二人民医院等3家医院评审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8
根据原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及其实施细则,省卫生计生委《山东省医院评审办法》《关于推荐部分县级综合医院开展三级综合医院管理试点的通知》(鲁卫医字〔2014〕3号)要求,2017年11月,我委组织专家对聊城市第二人民医院等3家医院进行了现场评价、医疗信息统计评价和社会评价。
根据评审结果,经省医院评审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聊城市第二人民医院达到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标准;日照市中心医院、成武县人民医院达到三级乙等综合医院评审标准,按照三级乙等综合医院管理,医疗服务收费执行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收费标准。现予以公布,并颁发医院等级证书和标牌,有效期为2017年12月-2021 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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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