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部分卫生计生专项补助资金分配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17-04-24
根据《预算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4〕20号)文件要求,省级相关部门要及时公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分配结果,逐步实现专项资金申报评审、分配使用、绩效评价等全过程公开。积极推进财政政策公开,加大民生政策公开力度。现将2017年部分中央转移支付卫生计生对下专项资金分配情况予以说明并公开。
一、分配原则
2017年专项资金根据年初预算编报要求,继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全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原则是根据各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需求,按照“项目法”+“因素法”的分配方式,“项目法”是根据我省卫生计生项目开展的整体规划,按照各市各单位所承担的任务数量、补助标准、补助比例分别进行计算分配;因素法是依据当地人口数量、项目补助标准、全省东、中、西补助比例、财力系数、地域面积、项目比重等因素进行计算分配。
二、分配说明
(一)计划生育服务项目。该项目资金用于2017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项目、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和省属困难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养老项目补助。
(二)医改项目。该项目资金用于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药物制度项目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项目补助。
(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该项目资金用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和老年健康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卫生监督管理、卫生应急、中医药服务等项目的补助。
(四)省级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该项目资金用于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免费产前筛查、新生儿重症监护能力提升、县级疾控中心实验室装备、计划免疫、冷链设备等项目补助。
(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该项目资金根据201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实际招生人数和补助标准进行补助,专项用于201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带教老师的生活学习补助以及部分开展教学所需经费。
(六)卫生人才培养项目。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项目和省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的指导老师和继承人、工作室补助支出。按照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项目的指导老师、继承人人数、省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个数和补助标准进行补助。
(七)乡镇中心卫生院国医堂项目。该项目专项用于乡镇中心卫生院中医诊疗设备配备、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和中医药特色文化建设等支出。按照纳入支持范围的国医堂数量和当地财力系数等因素进行补助。
附件:2017年部分卫生计生专项资金分配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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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