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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 “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15

鲁卫规划发〔20162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委属(管)单位、大企业卫生处: 

  《山东省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十三五”规划》已经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btbt365me 

  20167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山东省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关键时期。为积极适应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新形势,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提升卫生计生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期间主要进展和“十三五”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期间,我省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紧紧围绕卫生计生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在支撑业务工作开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要成绩 

  1.人口健康信息化保障体系初步建立。省、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均成立了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和常设机构,80多个县(市、区)也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了对信息化建设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各级卫生计生机构对信息化建设重视程度普遍提高,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 

  2.区域信息平台建设相继启动。省级平台与浪潮集团的购买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并纳入省政府“政务云”统一管理,初步完成云平台基础环境搭建、支撑服务功能构建和基本功能开发。各市数据中心和信息专网建设全面展开,青岛、枣庄等11个市启动了市级平台建设,安丘、乐陵等20个县(市、区)级平台基本建成。 

  3.业务领域信息化应用卓有成效。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已覆盖全省所有乡级以上计生机构;在全国率先建成全省统一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和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系统;免疫规划、慢性病、传染病报告系统建设应用走在全国前列;远程医学惠民工程项目覆盖省内400余家医疗机构和70多家省外医院。  

  4.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初具基础。全省多数医院建立了以成本核算与经济管理为主线的信息管理系统,50%的二级以上医院逐步向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数字化医院和区域医疗协同建设转型。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逐步开展,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普遍使用,省级政府招标采购的基层卫生计生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建设(以下简称“基层信息管理系统”)试点顺利。 

  5.便民惠民服务信息化水平逐步提高。部分二级以上医院开发了门户网站、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应用,开展了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健康教育咨询等服务,有的医院实现了“一卡通用”、移动支付等功能,方便了群众就医。 

  (二)主要问题 

  从建设现状看,我省人口健康信息化发展整体水平相对滞后,部分指标距离国家“十二五”建设目标还有较大差距,总体上还不能满足当前及今后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 

  1.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滞后。无论是区域内还是机构内,现有各类信息系统分散建设、独立运行、多头管理,信息烟囱、孤岛现象严重;系统数据架构缺乏灵活性,可扩展性不强;部分信息系统缺如。 

  2.标准规范欠缺。平台建设标准规范、共享数据和编码规则不健全,缺乏统一的疾病诊断编码、临床医学术语、检查检验规范、药品应用编码、信息数据接口和传输协议等相关标准,数据采集一数多源,数据质量低,信息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高。 

  3.基础设施建设进展缓慢。部分市尚未启动数据中心和信息专网建设,已启动的市多数未遵循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数据中心达不到规范化建设要求;信息专网建设不平衡,尚未实现全覆盖;基层信息化建设尤其薄弱。 

  4.信息化建设保障机制不健全。信息化投入压力大,资金投入机制尚未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模式尚在探索;高素质专业人才匮乏,既熟悉业务又具备研发能力的信息化骨干队伍亟待建立。 

  5.网络信息安全存在隐患。涵盖需求管理、规划立项、项目实施、监督检查、风险识别、信息反馈等全流程的信息化项目管控体系尚未建立;部分业务系统管理制度和防护措施欠缺;信息安全责任机制不健全,防护技术亟待提升。 

  (三)“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我省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面临全新的形势,挑战与机遇并存。从宏观形势看,党的十八大将信息化与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并列为国家“四化”同步发展和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内容。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将大力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国家大数据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纳入“十三五”规划,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国务院将信息化建设作为新一轮扩大内需的重点领域之一,明确了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重点任务,出台了《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47号)。国家卫生计生委着手实施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从智慧民生角度看,要在智慧城市建设框架下,构建“以居民为中心”的持续可及的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和智慧高效的医疗服务,信息资源服务从单纯的健康档案服务向全面的信息资源服务转变。从信息技术发展看,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应用等技术在卫生计生领域广泛应用,人口健康信息化从过去的机构信息化和行业信息化,延伸到居民和患者的个人信息化,并进而融合形成社会信息化。从发展理念看,各级政府均在大力推动信息化管理和建设方式转变,实现从部门主导建设向总体规划设计转型,最终走向集约整合、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作为促进卫生与计生融合发展,提升服务水平、创新服务模式、健全管理机制的重要手段,事关既定医改目标的有效实现,事关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有效落实,事关卫生计生事业的科学发展,对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我省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欠账多、差距大,支撑卫生计生业务作用亟需加强,“十三五”时期赶超任务十分艰巨。 

  二、“十三五”时期总体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本着规划引领、标准先行、需求导向、重在应用的总体思路,以增强卫生计生领域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全生命周期的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需求为目标,全面建成高效统一、管理规范、开放共享、公平普惠的“大健康”信息服务体系,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卫生计生融合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十三五”期间,构建支撑全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人口健康信息化“12345+”总体架构:重点建设一张覆盖省、市、县、乡、村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的信息专网,统筹构建标准统一、有机对接、功能完善的省、市两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完善标准、安全、质量控制三大保障体系,全面建成基础资源、全员人口、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四大数据库并实现共享,有效支撑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及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五大业务应用,广泛开展惠及民生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医务人员执业更加便捷、机构服务管理更加高效、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 

  2016-2017年,省、市平台全部建成并互联互通,卫生计生信息专网基本覆盖各级政府办卫生计生机构和50%以上的非政府办卫生计生机构;基层信息管理系统在全省推广应用,支撑基层卫生计生机构业务开展,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达到80%以上;出生医学证明与住院分娩业务应用信息系统实现省级整合,动态更新全员人口信息;二级以上医院初步实现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三级医院信息平台接入率100%,二级医院信息平台接入率80%以上;省及17市均建成远程医学中心,远程医疗服务体系逐步健全;互联网预约挂号方便快捷,实名就诊有效推广。  

  2018-2020年,卫生计生信息专网和基层信息管理系统拓展覆盖非政府办卫生计生机构;居民全生命周期的电子健康档案和卫生计生基础资源数据全面采集、动态更新,有效支撑居民健康管理、行业协同应用和卫生计生决策;数字化医院形成规模,二级以上医院信息平台接入率100%;实名就诊率达到80%以上;远程医疗、分级诊疗、双向转诊信息服务体系基本覆盖各级卫生计生机构,“互联网+”便民惠民效益凸显,健康医疗大数据服务格局基本形成。 

  (三)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整合资源。集中与分布相结合,统筹推进省、市、县、乡、村一体化建设。总体框架设计上,要从垂直业务和单一应用,向扁平化区域信息平台与综合业务系统建设转变,既要满足当前需求,又为将来发展留有空间。基础设施建设上,要注重整合现有硬件设备、网络资源,实现数据向上集中、专网向下延伸、服务管理下沉。业务系统开发上,整合现有分散的信息系统,建立综合业务应用,注重基础资源信息数据的采集、上下左右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建设、重复采集,做到一数一源、同数同源。 

  2.便民惠民,开放共享。坚持以居民健康为核心,提供全生命周期精细化健康管理服务。坚持理念创新,强化大健康、大平台、大数据意识,拓展应用领域,提升服务水平。大力推动政府健康医疗信息系统和公众健康医疗数据互联融合,延伸和丰富卫生计生服务内容。 

  3.需求先导,技术支撑。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推动服务理念、服务模式、管理方式不断创新,促进管理与服务、业务与技术良性互动,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卫生计生人员、服务卫生计生机构、服务卫生计生管理,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4.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坚持公益性,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合作共赢、百姓受益的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模式。注重加强与国内科研、咨询机构及相关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企业等社会力量的战略合作,强化卫生计生信息化智力、技术支撑;积极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充分发挥市场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 

  5.保障安全,保护隐私。坚持安全优先,增强全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对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实行有效管控,保障信息安全;优先选择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防护技术,加强电子病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等涉及居民信息的管控,严格数据管理、使用,防止信息泄露,保护个人隐私。 

  三、“十三五”时期重点任务 

  (一)完善区域人口健康数据中心和卫生计生信息专网建设 

  根据各级政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积极采用电子政务云或政府购买服务、BOT等政企合作模式加快数据中心和信息专网建设,满足人口健康数据传输、存储、处理、应用、备份等管理和服务开展需要,为构建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施基层信息管理系统提供互联互通的基础环境和重要支撑。省级数据中心设置专网数据区和互联网数据区;市级数据中心主要存储信息专网数据,有互联网应用需求的可以设置互联网数据区。有条件的县(市、区)也可以相应建立人口健康数据中心。各级数据中心要建设成为支撑区域内卫生计生各项业务开展的数据利用平台和网络信息安全平台,实现对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全覆盖。 

  卫生计生信息专网依托运营商专线网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省、市、县、乡、村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支撑卫生计生基础业务应用,完善基于视联网或更先进技术的全省卫生计生视频传输网络建设,满足远程医疗、应急指挥、视频会议等需要。 

  省、市级数据中心之间以及与区域内二级以上医院采用专线方式连接,带宽不低于100Mbps;与市级数据中心连接的二级以下医院和基层卫生计生机构,应采用不低于10Mbps的专线连接;村卫生室、诊所等可选用不低于4Mbps专线或互联网VPN方式。 

  (二)加强省、市人口健康信息平台规范化建设 

  建设标准统一、融合开放、有机对接、分级管理、安全可靠的省、市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各级平台数据同步、相互依存。省卫生计生委统一制定发布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共享数据标准及接口程序,市级信息平台建设要符合省数据标准要求,确保数据库基本信息准确、完整。 

  省级信息平台,对接国家级、市级信息平台、省属(管)卫生计生机构信息系统及省级垂直业务应用系统,实现与人社、民政、公安、食药监、教育、气象、检验检疫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满足跨区域数据交换共享、业务系统需要;完善统计分析与综合监管,规范和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建立省级综合业务应用体系,支撑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及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应用,助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建立“健康山东”便民惠民服务平台、远程医疗综合服务平台,开发完善视频会议、应急指挥等应用。 

  市级信息平台,实现与省级信息平台及区域内各类卫生计生机构互联互通;部署基层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基层信息化应用水平;开发区域内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等业务协同应用。 

  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建立平台,并充分发挥平台资源作用,进一步强化信息化建设,提高应用水平。 

  (三)提升基于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业务应用 

  1.加强公共卫生管理信息应用 

  完善传染病动态监测、慢性病及危害因素、免疫规划、精神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疾病预防控制与爱国卫生资源管理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强化公共卫生专业机构与医疗、计生机构的业务协同,实现对疾病控制的精细化管理。 

  整合妇女、儿童保健服务与健康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妇幼卫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构建科学分析、监测和预测模型,实现对我省妇女儿童健康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数字化评价,促进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技术的资源整合与业务协同。 

  与国家综合监督信息报告、监督员和监督协管员网络培训信息系统相衔接,整合现有卫生计生监督网络,全面动态显示监督情况,促进监督责任落实,实现监督管理相对人之间信息共享和互动。 

  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加强应急资源管理,更好地支撑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决策和指挥。 

  健全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掌握采供血信息,合理调配血液资源;建立血液安全预警系统,监测经血传播疾病风险和临床输血不良反应事件,为血液管理决策提供客观依据和技术支撑,保障血液安全和供应。 

  2.加强计划生育管理信息应用。建立动态管理的全员人口数据库,完善出生人口信息采集和部门共享机制,实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地域业务协同,强化伤残失独家庭和计划生育家庭信息采集和统计汇总,促进计划生育与妇幼保健信息、计划免疫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支持开展完整、主动的计划生育服务,为人口监测预警提供依据。 

  3.加强医疗服务及保障信息应用。建立省级医疗业务协同应用,实现居民基本健康信息和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用药记录等医疗机构之间和医疗保障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建立医疗资源监管与服务、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系统,整合医院感染监测信息,健全卫生服务质量与绩效评价系统,为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提高医院监管的时效性与针对性提供有效支撑。同时,对危害群众健康重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等的预防、诊断、治疗效果评价及医疗保障提供基础数据。 

  4.加强药品采购管理信息应用。健全全省医疗机构药品(耗材)供应保障信息管理,实现药品(耗材)招标采购、物流配送、使用管理的全程监管和审核,规范采购、用药行为。加强基本药物制度运行监测评价,及时掌握短缺药品信息,保障基本药物供应。加强临床用药行为监管,促进合理用药。 

  5.加强综合管理信息应用。建立医疗机构事业发展档案,提供包括基本信息、管理运营、建设投入的机构发展电子档案;建立从业人员执业档案,提供全职业生涯包括学习教育(包括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科研、执业等全过程电子档案完善医护人员全员档案管理,形成全行业人力资源数据库;开发行业信用管理综合信息采集应用,为全省综合信用体系建设、信用平台提供共享应用。 

  6.加强行政办公信息服务。借助省级电子政务外网,建立全省卫生计生通用综合办公系统,实现省、市、县级卫生计生行政管理机构网络化信息沟通与工作协同,建立完善组织机构和人员信息库、办公信息库、知识信息库,实现公文管理、文献资料、信息报送及查询、内部邮件、即时通讯、加密传输、综合管理等功能应用,建设集工作研究、网络办公、信息综合分析利用等功能为一体,功能完备、技术先进、方便实用的智能化辅助决策应用系统。 

  (四)完善信息化支撑保障体系建设 

  1.健全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健全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数据库、业务应用系统的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统一健康相关术语、数据元值域代码、共享接口标准;开展标准应用符合性测试、评估。完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数据库、业务应用系统建设、运维、管理工作机制;建立人才培养制度,建设一支业务熟练、素质优良的信息化专业队伍;多措并举,健全经费保障机制,促进信息化建设可持续发展。 

  2.强化网络和信息安全防范体系。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切实实施等级保护、身份认证、权限控制、隐私保护、数据备份、灾难应急恢复、升级维护等机制。完善网络和信息安全组织领导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和通报制度。加强安全领域软硬件投入,丰富安全防范技术手段,确保系统运行稳定和数据安全。构建人口健康数字认证与身份识别管理体系,推广居民和卫生计生行业电子身份认证服务。 

  3.建立数据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对数据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数据质量保障制度和工作机制,研发数据质量保障的各种技术手段和工具,为基于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业务协同和综合监管提供数据质量保障。 

  (五)推进人口健康信息“一卡通用”  

  以居民身份证号作为身份识别标志,积极推进居民健康卡发放及应用,实现全省范围内人口健康信息“一卡”通用,有效共享全员人口、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信息,实现跨区域跨机构就医和费用结算,促进居民电子健康信息动态实时更新,强化个人健康与疾病监测管理,构建优化、规范、共享、互信的诊疗流程,方便全省居民获得连续、便捷的卫生计生服务。不具备独立发放居民健康卡的市可以联名其他卡。保留部分普通磁条卡,满足部分患者基于隐私保护或紧急情况下非实名就医需求。 

  (六)推进“互联网+健康医疗”便民惠民服务 

  在国家有关政策框架下,制定出台有关鼓励发展意见,积极探索互联网时代医疗健康服务和产业发展新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整合线上线下资源,规范医疗物联网和健康医疗应用程序管理,大力推进互联网健康咨询、网上预约分诊、移动支付和检查检验结果查询、随访跟踪等应用,优化形成规范、共享、互信的诊疗流程。探索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模式。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基础,推进居民健康卡等应用集成,激活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应用,推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预防、治疗、康复和健康管理的一体化电子健康服务。建成省级“健康山东”便民惠民服务平台,有效整合省级卫生计生领域面向互联网的业务应用,实现“一站式”便民惠民服务,完善面向居民的健康管理、预约诊疗、健康宣教、生育证办理和面向行业内的教育培训、业务办理等功能应用。不断开发和完善各类便民惠民应用,创新卫生计生服务管理模式,提升服务水平。鼓励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根据自身实际发展和丰富“互联网+”特色应用,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 

  四、“十三五”时期重大工程项目 

  以实施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力、全局性的工程项目为抓手,进一步落实“十三五”各项重点任务,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效率,改善就医体验,提升全省卫生计生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全省基层卫生计生机构信息化强化工程 

  加快实施基层信息管理系统并持续深化应用,形成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为主,整合基层业务功能的信息化应用服务体系,保障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更新采集、动态管理、综合利用。支撑基层卫生计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绩效考核开展,支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监管基层卫生计生机构,支撑分级诊疗、双向诊疗、医院随访及医疗信息上下级医疗机构间的交换共享。 

  (二)全省医院信息化提升工程 

  鼓励医院基于区域整体规划框架和互联网新技术的智慧医疗服务转型升级,实现以病人为中心的全程智能化服务、以临床为核心的全程智能化诊疗、以管理为导向的全程智能化管控。支持有条件的医院建设临床数据中心,充分发掘和利用现有业务数据价值,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促进二级以上医院信息系统集成平台建设,实现医院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探索云HIS服务模式,鼓励集约建设。推进中西医电子病历应用和远程医疗服务,以病人和临床为中心,积极借助信息化技术,优化医疗服务流程,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强化医院运营管理,支持医院全成本核算;开展预约诊疗、网上支付、诊间支付等“互联网+”服务,改善群众就医体验。落实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提高医院信息安全水平。 

  (三)省级业务综合应用体系建设工程 

  鉴于我省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实际和未来信息技术发展的趋势,对于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管理、行政办公等业务应用,适宜省级“集中式”统一部署,建立省级综合业务应用体系,支撑对接国家要求、省级卫生计生业务开展和数据采集需要,实现除基层卫生计生机构以外的卫生计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的采集。原则上国家集中部署的应用系统已涵盖的业务,省级不再重复建设;已建设的现有系统应尽快纳入省级综合业务应用体系;建设相对成熟、有资金保障的系统可积极探索对接,及早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建立科学可持续发展机制,确保系统能及时升级满足业务需求。 

  (四)全省远程医疗服务工程 

  建设全省远程医疗服务平台,构建省、市、县、乡(村)四级远程医学服务体系;连接省(部)属医疗机构,形成全省多学科整合型疑难病综合诊疗服务平台;依托各市综合业务能力强的医院,在全省17个市建立市级远程医学中心,提供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诊断、远程病理诊断、远程监护、远程教育、双向转诊服务,健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机制,放大优质医疗资源,方便群众就近就医。推进二级以上医院与基层卫生计生机构、全科医生与专科医生的数据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健全基于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的分级诊疗信息系统,延伸放大卫生计生机构服务能力,有针对性地促进“重心下移、资源下沉”。 

  (五)全省中医药服务信息化工程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整体安排,结合我省实际,以基层卫生计生机构中医药服务信息化为突破口,建设中医药政务协同、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医临床业务基本信息共享、预防保健(“治未病”)监管与服务、中医药专科专病、中医药经验传承服务、中医药标准服务信息系统,整合实现中西医信息互联互通。继续开展中药资源基础数据服务和动态监测信息系统建设。探索“互联网+”中医药服务模式,发展中医咨询、养生保健、亚健康管理等线上线下的中医药特色服务。 

  (六)全省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工程 

  健康医疗大数据是基础性战略资源。按照“以人为本、创新驱动、规范有序、安全可控、开放融合、共建共享”的原则,基本建立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进入、退出机制和发展模式。基于省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立统计分析和决策支持系统,强化对数据的分析应用,实现行业精细管理、临床辅助决策、医疗质量监管、疾病监测预警、临床实验分析、基因检测等大数据应用,促进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和创新发展。 

  1.行业管理大数据应用。以知识库、方法库、模型库为基础,对人口数据进行深度挖掘、清洗,建立监测预警机制,为人口监测预警和制定人口发展规划提供依据。加强居民健康状况等重要数据的精准统计和预测评价,有力支撑健康山东建设。综合运用医疗健康大数据资源和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全行业医疗服务数据的动态分析,及时反映公立医院等机构实际运营情况,为科学实施绩效考核、客观评估医改成效提供支撑。加强医疗机构监管,健全医疗、药品、耗材等收入构成与变化趋势的监测机制,协同医疗服务机构、医保支付、药品招标采购、药品使用等业务信息,助推“三医”联动。 

  2.临床科研大数据应用。依托现有资源探索建设心脑血管、肿瘤、老年病、儿科等临床医学数据示范中心,集成基因组学、转录组学、蛋白质组学、代谢组学和表型组学等医学大数据资源,构建临床决策支持系统。推进基因芯片与测序技术在遗传性疾病诊断、癌症早期诊断和疾病预防检测的应用,推动精准医疗技术发展。依托现有省级医学研究资源,加强临床和科研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提升医学科研和应用效能,推动智慧医疗发展。 

  3.公共卫生大数据应用。完善公共卫生网络直报系统、网络化急救系统,推进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全面提升公共卫生检测评估和决策管理能力。整合社会网络公共信息资源,完善疾病敏感信息预警机制,及时掌握和动态分析全人群疾病发生趋势,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与应急响应能力。整合环境卫生、饮用水、健康危害等多方监测数据,有效评价影响健康的社会因素。开展重点传染病监测,整合传染病多源监测数据,建立实验室病原检测结果快速识别网络体系,有效预防控制重大疾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 

  建立领导重视、多方参与、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实施“一把手”工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统筹协调、强力推进。将信息化建设与各项业务和管理工作紧密结合,推动各级信息化建设及应用。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明确主管科(处)室和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建设力量;县级要注重配备专兼职信息系统管理员,着力推进基层信息管理系统部署及使用。 

  (二)加大资金投入,加强人才培养 

  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建立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的长效机制,规范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避免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充分发挥信息学会、协会、专家、智囊作用,为科学决策提供咨询。加强医学信息学学科建设和“数字化”医生培育,着力培养一批复合型研发人才和研发团队;抓好业务培训,建立科学合理的职称评聘制度,改善工作环境,吸引并留住信息化人才,建设一支业务过硬、技术熟练的卫生计生信息化骨干队伍。 

  (三)健全制度,保障安全 

  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和制度体系,保证各级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高效管控、安全开展。实施省级委属(管)单位信息化建设备案制度,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新上信息系统以及大的升级改造须符合国家和省的统一规划和技术标准,同时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对现有不符合标准的信息系统须进行改造,实现与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对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同步推进网络和信息化安全体系建设,确保信息安全。 

  (四)落实责任,动态评估 

  将信息化建设纳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卫生计生综合考核、医院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明确进度、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根据各级各单位信息化建设功能定位,层层分解工作责任,重点任务到岗到人。对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市和单位,层层约谈。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和动态评估机制,推动全省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来源:省卫生计生委规划与信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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