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候选单位公示
发布时间:2018-01-10
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申报评估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7〕174号)要求,现对威海市中心医院、潍坊市益都中心医院、青岛市第六人民医院、聊城市人民医院4个复核单位,沂南县妇幼保健院、桓台县妇幼保健院、高密市人民医院、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东平县人民医院、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青岛大学附属医院7个新申报单位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1月10日至1月16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1月16日17时前,以信函形式向省中医药管理局反映,也可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反映内容要求真实、证据确凿,来信请在封皮上注明“举报”字样。我们将对举报者信息保密。
举报信邮寄地址:
1.省中医药管理局接受举报信的邮寄地址:
济南市历下区燕东新路9号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
邮编:250014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接受举报信的邮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邮编:100027
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
来源:中医药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