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乡村医生的界定 |
详细地址 | 天津市 |
姓名 | 武强 |
内容 |
省卫计委领导,2014年开始乡村医生开始登记,并进行补贴,请问乡村医生如何界定,之前的乡村接生员算不算乡村医生(当时在乡镇登记并有工作证,后来丢失)?家里89岁老人自1960年开始直到1988年一直为周边村子接生,先后成功接生2000余例,且对8例家中已放弃的婴儿进行成功抢救,不知这个算不算乡村医生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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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日期 |
2017-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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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日期 | 2017-08-15 |
回复部门 | 基层卫生处 |
回复内容 |
根据我省《关于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问题的实施意见》,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对象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现为山东省户籍,建国后至2011年6月30日已进入或曾在山东省境内村卫生室连续从事乡村医生工作满1年(含1年)以上; 2.持有有效的乡村医生执业证明文件;3.自2015年1月1日开始,年满60周岁且离开村卫生室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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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编号 | 20170502104014361 |